陈泥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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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申请书

作者:陈泥均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7日分类:法律文书浏览:166次举报


破产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__________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XX,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被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_____________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张XX,职务:执行董事,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9日做出(20XX)渝01XX民初39X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载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2000元及利息、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因被申请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人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申请人现如今已被限制高消费,且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规定,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符合破产情形。故向贵院申请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此致

重庆破产法庭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24年9月27日

 


陈泥均,男,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2016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现系重庆公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获重庆市永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永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公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