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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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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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年龄标准

发布者:周晓玲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9706人看过

法律规定,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应当承担完全义务和责任,特别是成年人的责任对社会、家庭、集体和他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目的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一个固定的年龄标准,从而划分不同的权利、义务、责任。

自然人的年龄除了作为判断民事行为能力有无,也会作为支付相关费用的标准。比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条并结合《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还在求学,其生活来源主要还是由其父母提供。因此,尤其是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请求父母支付生活费和学费等正常费用的,人民法院切忌“一刀切”而不顾个案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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