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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发布者:周晓玲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5日|分类:人身损害 |1013人看过


侵权法的重要功能是填补被侵权人的损失,因此赔偿支付方式直接关系到被侵权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保护。《民法典》第1187条专门规定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理解损害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如下三个层次:

1、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首先应当尊重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可以就是否支付利息的问题进行协商;

2、当事人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不能协商一致时,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不产生利息支付的问题;

3、如果赔偿义务人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被侵权人请求支付利息的,应当支付利息;同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提供相应担保。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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