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胎儿继承权益,符合我国民法理论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基本人权的高度尊重。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原则上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来确定。
关于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据胎儿娩出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具体为:
1、若胎儿娩出时活体,则该保留份额为胎儿所有,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若胎儿娩出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胎儿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依照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予以继承;
3、若胎儿娩出时即为死体,则为胎儿预留的继承份额仍然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予以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