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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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组织可设代表人代表组织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发布者:周晓玲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3日|分类:公司法 |865人看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应当设有代表人,对外代表非法人组织,以该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该非法人组织承受。

比如:

1.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请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该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的授权范围内管理企业事务。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接受委托管理事务的受托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合伙人对依法成立并登记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享有平等的权利,全体合伙人可以协议并一致同意,由其中一名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对外执行合伙事务。但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接受委托代表合伙企业处理事务的受托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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