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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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

发布者:周晓玲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0日|分类:人身损害 |1390人看过


  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46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

1. 因一般情况下落不明的应满四年;

2. 因意外情况下落不明的需满两年;

3. 因意外时间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比如,在汶川大地震、海难事故等情形下,经公安机关、海事部门、消防救援部门、民政部门等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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