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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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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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代理保险公司减损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项费用

发布者:吴明杭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6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14日,廖某与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伤者出院后诉至法院,经鉴定为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本案调解不成,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减损六万余元。

2、律师点评

本案中保险公司主要减损点在伤者的误工费,伤者以建筑行业的平均工资主张误工费,高达六万余元,最后经律师抗辩,判决误工费为两万余元,这一项减损4万元;其次为被抚养人生活费,经律师提出、法官核实,被抚养人有稳定的生活费用来源(社保),进行抵扣后不予支持。

3、相关建议

注意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对于误工费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吴明杭律师,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委会副秘书长,有着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曾担任九龙坡区石坪村社区居委会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8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保险理赔、人身损害、债权债务、法律顾问、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