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对法律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过去式。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对条例颁行的目的进行了界定: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在此之前提倡的是快速发展,现在重点已经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所谓的“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同时条例第四条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法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从另一层面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伴随着民法典的施行,相关司法解释的修订和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进一度完善,在制度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保障。但是,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仅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对社会经济毫无意义。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在日常生活、日常经营中,都离不开法律,简单到菜市场买菜,复杂到企业的IPO上市,都关联到法律。所以社会中的每一个主体,都是法律的实施、参与者。
既然每个主体都是法律的实施参与者,那么是否每个主体都应当熟知法律的规定,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是如何认定。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应当是这样,不知道法律规定又如何合法安排自身的实施行为。但是,从实然的角度考量,每个主体都知悉又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民法典的条文总共有1260条,囊括了之前实施的9部单行法律,截止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有7部,修订的司法解释有82部。不说针对普通公众,即使是针对法律从业者,全部知悉且运用也是不能能的任务。更何况还存在行政法、刑法,以及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单行法律。现代经济社会的典型特征就是分工,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人士进行。
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法治化的要求,首先法律从业者需要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其次,法律服务也属于经济市场的一部分,法律从业者还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否则就会被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所淘汰。所以,优化营商环境和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对法律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