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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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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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立案难的问题?

发布者:刘庆锋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467人看过


如何规避立案难的问题?

案难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很多当事人自己去法院立案跑断腿,磨破嘴,还是立不上案,为此不得不请律师出面。当然,针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即便是律师出马也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合同类案件或者约定管辖但管辖不明的案件、有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等等,很多法院之间来回踢皮球,能不立就不立,生怕烫手的山芋落入自己手中,另外一些法院针对立案工作开始进行实质证据审查,并不会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明确、被告适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属于本院管辖这一规定来,对此,律师们也很无奈。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非黑即白的,我在实务中遇到很多老百姓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可左可右的模棱两可的情况,不然要律师做什么?最近接到一位四川姑娘的案件,大老远跑到合同签订地打官司,标的额并不大,由于有协议管辖,又是新类型的案件,很多法院之间来回推脱,没有一个法院愿意管。我之所以接受她的委托一是因为她的勇敢,二是新类型的案件,我愿意挑战。接到这个案件后,我在东西法庭来回跑的不下十次,最终还是立上了,很是欣慰啊。不得不说立案真的很难。为了解决大家立案难的问题,我收集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立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详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立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豫高法〔2019〕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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