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晶律师
杨晶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45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北-孝感专职律师执业11年
执业年限11
13545463399

服务地区:孝感

咨询我
09:00-21:59

湖北某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律师案例:精准识别裁决类型错误,成功撤销不利仲裁结果

发布者:杨晶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3人看过 举报

2026-07-03

律师观点分析

湖北某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律师案例:精准识别裁决类型错误,成功撤销不利仲裁结果

案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审理法院:湖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杨晶(湖北金煜言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背景

某供应链公司(申请人)与原员工谭某某(被申请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出具问题发生争议。谭某某向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202212月作出仲裁裁决,要求公司向谭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该裁决认定为终局裁决。公司认为裁决类型认定错误,委托本律师代理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二、代理策略与焦点

本案核心在于仲裁裁决是否属于法定终局裁决范畴。本律师经深入研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后指出:终局裁决仅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以及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属于履行附随义务,不涉及金钱给付或国家劳动标准执行,依法不属于终局裁决事项。仲裁委将其认定为终局裁决,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本律师围绕这一核心观点,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书面代理意见和法律依据。

三、裁判结果

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全面采纳本律师代理意见,认为仲裁裁决事项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属于法定终局裁决范畴,仲裁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并明确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律师价值

本案中,本律师通过对仲裁裁决类型的精准法律定性,成功为当事人撤销了具有终局效力的不利裁决,使案件回归普通诉讼程序,为公司争取了更为充分的救济渠道和程序权利。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法律程序性争议中的专业判断能力和精准抗辩水平,有效维护了用人单位的程序性合法权益。


杨晶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湖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孝感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孝感
  • 执业单位:湖北金煜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920********0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湖北金煜言律师事务所
1420920********09 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