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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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贷合作协议

发布者:余金龙律师|时间:2016年04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614人看过

                           学贷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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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序号:                          

签 署 地:                  

签署时间:                  

甲方:上海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乙方:上海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山路

鉴于:

1、甲方基于甲方客户(以下称借款人)有通过分期方式购买甲方   培训   (商品或服务)的实际需求;

2、乙方在P2P个人借贷信息自选及相关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诚实信用、互利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分期付款项目”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及其他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条    释义

  1. 借款人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人是指欲购买甲方    培训   (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上述借款人通过乙方的平台,与特定的出借人达成《  贷个人借款协议》,委托出借人将该笔借款支付给甲方,用于向甲方支付   培训   (产品或服务)费用。出借人将借款人借款支付给甲方后,由该借款人按照《   贷个人借款协议》(通过乙方平台,借款人与出借人双方签订)向出借人进行分期还款。

2. 出借人

本协议项下的出借人是指通过乙方平台实际出借资金给借款人的自然人。借款人与乙方及出借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后,乙方协助安排出借人在约定时间和约定条件下代借款人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

3. 信用管理

在本协议中,“信用管理”一词是指在项目下,由甲方的合作公司“上海米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借款人分期付款事宜进行管理所展开的系列信用管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流程设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审查、借款人还款管理并进行统计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信用管理行为。

4. 费用

在本协议中,“费用”包括借款人通过乙方p2p平台与出借人签订《   贷个人借款协议》中所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还款违约金、罚息等款项总和,以及借款人与乙方公司签订《  贷个人借款声明》中所约定的手续费的总和。上述两项费用的总和称之为“费用”。

5. 提前一次性还款金额

在本协议中,“提前一次性还款金额”一词指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所有应承担的还款金额,提前一次性还款的计算方式以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   贷个人借款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为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在得到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推荐给出借人的通知后,方能将商品交给借款人或者向借款人提供服务,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 甲方承诺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收取借款人在《   贷个人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款款项。

3. 除商品和服务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付借款人现金。如甲方与借款人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协议,涉及退款等事宜,甲方不得自行退给借款人,需立即联系乙方将相应款项通过乙方p2p平台退还出借人。

4. 甲方需按照与借款人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不得无故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单方面变更合同履行的内容。如甲方与借款人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履行地点等产生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5. 甲方应保存与借款人签署的服务协议项下所有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服务协议、发票及其他等收款确认文件,乙方需要调取查看时,甲方需予以配合。

6. 甲方如发现客户(借款人)有欺诈、非法套现、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调查、处理;若乙方发现借款人逾期或恶意延迟还款时间,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和催收。培训持续时间内,甲方需承担逾期协催责任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逾期催收,客户逾期1天,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协催;客户逾期3天以上,甲方可在与客户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培训课程时间安排与客户重新协调。(涉及到甲方与客户变更签订的《服务协议》,所以还是要协商一致,此处是甲乙双方约定不能约束客户)

7. 甲方应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负完全责任。如果借款人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争议,甲方应积极与客户协商解决。如果借款人因甲方商品或服务等问题,拒绝向出借人还款,甲方应向借款人澄清,乙方及出借人不对商品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8. 如因借款人个人原因,无故拒绝还款,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对此承担担保责任。但甲方需协助乙方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9. (1)若甲方在借款人还款期间同意为借款人减免费用或退费,应书面告知乙方。具体减免和所退费用金额由甲方直接与借款人沟通,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该沟通结果书面告知乙方,经乙方与借款人共同确认后,甲方才能将减免或退费金额通过退还给出借人,如上述金额不足以覆盖借款人剩余还款本息,由借款人在退费当日将剩余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甲方与借款人签署的退费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2)如甲方与借款人就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签有协议,该协议如有约定损害乙方利益的条款均视为无效,同时视为甲方同意代借款人承担起一次性还款的义务;如借款人以与甲方的约定为由拒不偿还借款,甲方需在借款人拒不还款日将借款人剩余所有款项一次性还清。

10. 甲方应与借款人另行签订商品买卖或者服务协议,甲方在履行商品或服务提供协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借款人不还款,甲方应承担借款人一次性还款金额,将相应款项通过乙方退还给出借人:

(1)甲方收到款项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不依约向借款人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2)甲方单方面变更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导致借款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设计项目的全套操作流程。

2. 乙方有义务提供分期付款有关的文字资料。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信用咨询工作进行相应的配合与支持。

4. 乙方有义务对借款人介绍《   贷个人借款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

5. 乙方必须从专业角度合理地执行项目,维护甲方品牌形象。

6. 乙方与甲方的合作仅限于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即乙方通过乙方P2P平台帮助借款人筹借款项以实现下述目的:①借款人分期支付甲方商品或服务费用,②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利息,③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手续费④甲方能够一次性全额收到商品或服务费用,乙方对甲方提供给借款人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事宜不负任何责任。

7. 乙方有权完全依据上海米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结果来决定是否将借款人推荐给出借人。

第四条    项目推广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本合作项目下所售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信息,包括销售计划和销售政策等。

2. 甲方在协议签署10个工作日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协议合作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并安排相关雇员接受乙方相关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分期付款业务介绍、流程介绍等相关内容。

3. 甲方在其门店内或分支机构开展任何有关乙方提供的信用管理服务的市场营销活动之前,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并得到乙方对该营销活动的确认。如甲方自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甲方对乙方的不当描述而给乙方带来不良的影响,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甲方联合推广分期的广告宣传活动和印刷材料内容须真实可靠并带有乙方名称和标识,体现乙方作为项目信用管理方的角色。

5. 甲方在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乙方提供的文件和包含有乙方知识产权或版权的文件。

6. 甲方承诺对推广乙方信用管理服务的甲方雇员提供必要的激励机制以便督促甲方雇员积极推广本项目。

7. 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可向甲方所有客户宣传其品牌及服务,并给予便利。

第五条    款项支付

通过乙方P2P平台介绍推荐,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么么贷个人借款协议》,出借人代借款人向甲方支付款项。出借人通过乙方平台借款给借款人,乙方须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对公账户:

单位  名称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所有借款人所获得的借款只用于购买指定的甲方商品或服务。

甲方日常账务问题可致电                向乙方进行查询。

第六条    合作方案

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标准,甲乙双方根据进度履行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标准如下:

1. 合作方案:

  甲方不代借款人支付任何手续费,甲方知晓且同意借款人用来购买甲方商品或服务的借款总额是已将相关手续费扣除后的借款总额。客户采用气球贷方案进行还款,具体方案见附件。

2. 借款期限及费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及其雇员不得出现下列行为,如出现下列行为,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以非法骗取借款为目的,编造虚假客户、项目等;

(2)以非法骗取借款为目的,串通客户,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等。

2. 乙方的免责事项: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与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1)有欺诈行为的;

2)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无法为借款人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应有的后续服务的;

3)出现违规操作,经指出拒不纠正的;

4)甲方营业执照被吊销;

5)甲方疏于防范导致频繁发生借款人伪冒交易或恶意欠款的。

3. 借款人违约风险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催收;

2)甲方应对提供的培训服务负完全责任。如果借款人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争议,甲方应积极与客户协商解决。如果借款人因甲方商品或服务等问题,拒绝向出借人还款,甲方应向借款人澄清乙方及出借人不对商品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并积极与乙方及借款人友好协商解决还款事宜。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 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各方合作目的之外以文字记录、电磁记录、语音记录等方式,就本项协议之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其他各方的任何信息。

2. 如终止合作,合作方须在其他各方提出资料回收要求时, 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其他各方,或应其他各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3. 对于协议方人员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协议任何一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如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提起仲裁。合同签署地以本协议文首所载签署地为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不得单方面修改,双方协商修改的,需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本协议中任一条款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可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4.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给予对方的通知,应做提前告知: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署时间:         日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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