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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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 月 日在上海 工贸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公司全体股东共2名,2 名股东参加了本次股东会,代表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主持,经全体股东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股东会一致同意将 持有的上海 工贸有限公司公司 100 %的股份作价 29857356 元整,该股份投资上海 钢管有限公司,占该公司的90%的股权,将其中的33.33%股份作为向借款方上海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金额人民币800 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整)的还款保证。
二、股东会一致同意授权 作为本公司的代表,办理股权质押等相关事宜。
三、与会股东一致承诺: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完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否则,与会股东应为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特此决议
股东签字盖章:
上海 工贸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