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鹏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77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吴某、鲁某欠李某款项,但李某起诉时,吴某、鲁某名下无财产,后发现,其将房屋出卖给了子女,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后法院支持。
2、本人接受李某委托后,虽认为其就是转移财产,但其转移也是以合法的买卖形式,从法律角度无可厚非,除非认为该转移是恶意的,就是为逃避债务,本人遂到房管局查阅买卖的资料,发现其虽有合同、收条,但是数十万元的债务居然没有转账凭条,结合其买卖双方的关系,以及李某等人面临债务的情形,应认定为恶意转让,遂向法庭提交该证据,最后法院认定其为无偿转让,遂撤销了该买卖合同及买卖行为,进而维护了李某的合法债权的履行。
3、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