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丽春律师
江丽春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浦东新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七人打架斗殴致多人轻微伤,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获从轻判决四个月

发布者:江丽春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8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19)沪0109刑初616号


    被告人:张某某

    辩护人:江丽春,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曹某在本市四川北路XXX号宝乐迪KTV门口因向被告人唐某借烟未果,遂言语挑衅唐某、李某等人。期间,被告人张某某、游某某、孙某某也上前与马某、曹某发生争执及推搡。被告人李某见状后手持外卖箱砸向马某,随即引发双方互殴,造成马某、曹某、张某某多处轻微伤。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辩护人介入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张某某,并仔细研究案发经过,制定辩护策略,有效地为被告人争取较大幅度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仅判决拘役四个月。


江丽春律师,咨询电话13916349353。律师擅长领域:劳动人事争议、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执业以来,已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95
  • 擅长领域:经济仲裁、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