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家装主合同及木工增减项补充协议,全程由公司专属业务员对接签约、报价、施工沟通。合同虽写明工程款仅对公缴纳,禁止员工代收,但首期款项业主便转账至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账户。后续业务员微信通知业主将二期工程款、设计费转入其私人账户,业主照付。装修公司收款后长期停工,大量工程未完工,业主起诉要求解除全部未履行合同、退还未施工款项并主张违约金。装修公司抗辩业主私自转账属于自身过错,公司未收到二期款项。法院结合全案沟通记录、签约事实认定业务员构成表见代理,业主转账行为视同公司收款,装修公司长期停工构成根本违约,核算已完工工程量后判令解除合同、返还 114423.07 元,因双方对付款流程存在争议,驳回违约金诉求。
律师点评
本案是家装领域表见代理纠纷典型案例,办案核心在于拆解业务员权利外观证据链。业务员全程代表公司对接所有业务,足以让普通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具备收款权限,合同内部禁止代收的格式条款未进行醒目提示,不能对抗善意业主。代理过程中系统整理合同、微信催款记录、转账凭证、现场施工照片、工程预算表,清晰区分已完工与未施工价款,按预算比例精准核算应退金额。同时围绕《民法典》合同解除条款论证装修公司长期停工致使合同目的落空,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完整支撑业主核心退款诉求,妥善应对商家 “业主违规付款” 的抗辩观点。
相关建议
家装付款优先对公转账,保留全部聊天、合同、预算资料;
装修企业需规范员工授权,对禁止私收款项条款加粗提示;
遭遇停工及时固定现场影像,协商无果尽快起诉主张解除合同、退还未施工工程款。
晋永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