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述
曾某某与晏某某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曾某某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争取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并对婚后购置的位于某地的房产、丰田车辆等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双方对财产归属、按揭债务承担、抚养费标准及探视权安排等事项存在分歧,曾某某遂委托郭宇春律师代理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郭宇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情况及共同债务明细。考虑到离婚案件涉及情感、财产、子女等多重复杂因素,郭宇春律师确立了“以调促和、以和促解”的代理策略,通过与被告方多轮沟通,准确识别双方的核心诉求与可让步空间,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全面调解协议。
办案难点与破局关键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双方名下有一套尚有19.8万余元按揭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如何公平合理地拆分该笔债务、明确过户节点,同时确保两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与探视权安排清晰无争议,并避免后续因协议约定不明引发新的纠纷。郭宇春律师凭借丰富的家事案件处理经验,将诉状中原则性的“按揭共同承担”转化为具体金额拆分与分期支付方案,并将离婚、抚养、探视、两套房产与双车归属、过户节点、按揭分担、个人财产切割等一揽子事项全部写入调解书,一次性闭环解决全部争议。
调解结果
经郭宇春律师居中沟通协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准予离婚;两名婚生子女均由曾某某抚养,晏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位于某地的房产归曾某某所有,剩余按揭贷款19.8万余元双方各承担近半,晏某某分40期每半年支付曾某某4950元;丰田牌车辆归曾某某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及养老金归各自所有,无其他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争议。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面锁定曾某某的核心诉求。
律师建议
郭宇春律师提示:离婚纠纷涉及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双重解除,调解并非“退让”,而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将模糊的诉求转化为明确可执行的权利义务方案。若您正面临离婚困扰,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协议约定不详或遗漏财产而引发后续纠纷,确保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郭宇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