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专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9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原告李明(化名)与被告赵强(化名)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李明与赵强为多年同事,赵强自2015年起多次向李明借款。2020年8月23日,赵强向李明出具总金额为350,000元的借条,约定借款期限至2020年10月30日,逾期利息按月息2%计算,并承诺以个人资产作为担保。借款到期后,赵强未按约定偿还,仅于2021年2月9日偿还20,000元。
律师策略: 李明委托张律师和邓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律师团队采取以下策略:
详细审查并整理了李明与赵强之间的借款往来,确保借条的法律效力。
计算逾期利息,并根据市场利率提出合理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
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条、还款记录、律师费用支付凭证等。
在赵强未出庭的情况下,确保法庭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
主张赵强应承担李明为追索债务而支付的律师费用。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赵强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明偿还借款本金344,915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从2021年2月10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赵强需支付李明律师费用20,000元。
驳回李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合计9,480元由赵强负担。
本案中,张律师和邓律师的专业代理为李明争取到了应得的债务偿还和律师费用赔偿,有效维护了李明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