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传承财富与生命赛跑
----舅舅的遗产依法传承给外甥女
一、案例简介
北京嘉传所接到咨询:当事人刘女士的姥姥、姥爷已过世多年,姥姥、姥爷有子女6人,其中4人(含刘女士母亲)均先后过世。刘女士一直陪伴、照顾其舅舅直到2019年12月去世,并尽了生养死葬义务。舅舅离异多年,过世时,无子女。唯一健在的三姨现在86岁,单身无子女,同样由刘女士照顾,现在送某养老院养老。刘女士希望继承其舅舅的房产,过户到其名下。
当事人到北京多家公证处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外甥女不能继承舅舅的房产。公证机关只能办理其三姨继承房产,并且要求刘女士出具各种证明文件,证明其三姨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公证机关还要求刘女士带其三姨,到三级甲等医院,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鉴定。现在疫情期间,老人无法出养老院。何况,遗产继承公证后,还需要做三姨订立遗嘱或赠与公证。公证手续如此复杂,这可真难为刘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二、研究方案
北京嘉传所指派继承经验丰富的于是今、陈文昌律师研究本案。宗旨是如何合法、便捷、节省费用,完成当事人的意愿,传承家族财富。经询:三姨虽是86岁老人,卧床,但文化程度高中,神志清楚。并且三姨晚年由刘女士照顾、赡养,关系好。
由于三姨年事已高,传承财富类似与生命赛跑。为预防法律风险,方便老人足不出户,办理财富传承,嘉传律师出具了两套方案:
1、现场去养老院提供服务:办理相关法律文书,出具继承声明书及授权书,由律师现场指导、见证,录音录像,保存证据。
2、现场指导,咨询,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以防诉讼中老人意外过,防止传承财富落空。
三、办案结果
最后通过代理律师的指导,当事人刘女士完成了收集和固定照顾、赡养舅舅、三姨一起共同生活等证据。庭审中,通过举证和质证等法庭调查,代理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刘女士舅舅死亡后,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为其三姨。现三姨自愿将其继承的权利让与给刘女士,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序良俗,并不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代理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当庭下达调解书。外甥女继承舅舅的遗产,终于如愿以偿,防止了遗产继承落空的法律风险。
(作者单位:北京嘉传律师事务所 于是今、陈文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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