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本案系灵活用工骑手配送受伤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骑手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先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骑手与我方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各类工伤补助金等合计数十万元赔偿款项。我方当事人委托黄维宝律师提起诉讼,诉求撤销仲裁裁决,依法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承担工伤相关赔偿责任。
案件被告多达五方,各方立场分歧明显:骑手坚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落实全部工伤待遇;物流服务商、商超平台、外卖运营平台等多方主体互相推诿,部分被告倾向认定用工企业承担劳动关系责任,整体诉讼对抗激烈。
二、黄维宝律师核心代理思路与庭审抗辩要点
完整举证平等承揽合作关系,否定劳动关系核心特征全面调取、提交双方签署的《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及电子签章核验报告,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为民事合作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约束、无社保福利、不存在人身管理隶属关系。律师向法庭论证协议系骑手本人自愿签署,无胁迫、欺诈情形,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直接从书面约定层面排除劳动关系基础。
拆解报酬发放逻辑,否定经济从属性梳理多方主体合作合同、佣金结算单据、付款流水,清晰说明我方当事人仅为代发服务费通道,配送报酬标准、结算清单均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制定,发放金额、周期完全根据骑手接单量浮动,无固定月薪、无周期性定额工资,不具备劳动报酬特征,不存在劳动关系必备的经济依附性。
逐一拆解骑手管理证据,证明管理主体并非我方当事人针对骑手提交的工作群考勤、处罚通知、站点排班等管理类证据,律师逐项质证:无法证实管理群、考勤制度归属于我方当事人;骑手跨多个门店站点接单,不受我方当事人统一调配;平台培训、APP 派单、站点奖惩均由商超、物流服务商、外卖平台实施,我方从未对骑手进行考勤、奖惩、排班等人身管理,不具备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要件。
区分多层外包合作架构,厘清各方法律责任边界梳理完整业务链条:商超将配送业务外包物流商,物流商与我方签订灵活用工服务合同,我方仅提供承揽协议签署、费用代发配套服务,不实际运营配送站点、不管理骑手。结合多方合作协议,论证配送业务实际管控主体并非原告,骑手劳动并非原告业务组成部分,不符合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
反驳工伤关联主张,阻断大额赔偿诉求案涉骑手主张的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等数十万元工伤赔付,全部建立在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之上。律师通过论证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从根源上否定全部工伤赔偿请求,一次性规避企业巨额用工赔偿风险。
三、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黄维宝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依法确认我方当事人与骑手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驳回骑手全部工伤相关仲裁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骑手自行承担。仲裁裁决被彻底推翻,企业无需承担任何工伤赔偿、劳动用工相关责任,成功规避数十万元经济损失。
四、案件代理亮点总结
灵活用工案件胜诉标杆,突破骑手受伤即认定劳动关系的常规裁判倾向,通过完整证据链区分民事承揽合作与劳动关系,为平台、灵活用工企业提供维权参考;
分层拆解多层外包业务模式,精准区分管理、结算、业务运营各主体责任,清晰切断原告与骑手之间人身、经济、业务三重从属性;
直击案件核心风险,从根源否定劳动关系,直接免除企业停工留薪、伤残补助等大额工伤赔付义务,为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妥善应对多方被告复杂庭审局面,逐条质证对方全部证据,逻辑闭环完整,成功撤销对企业不利的仲裁裁决,实现企业全部诉讼目标。
黄维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