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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诈骗罪获减轻处罚

发布者:刑事聂昭洪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83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6年度第13个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141个有效辩护案例。

范某某诈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指控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争取到了减轻处罚判4年3个月。


范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4年08月08日被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09月13日被批准逮捕,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范某某诈骗金额400余万元,系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经辩护,昆山市人民法院认定范某某诈骗金额为12万元,于2026年02月27日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比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金额的法定最低刑期10年也减轻了5年9个月。

范某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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