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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某某诈骗罪逮捕后适用缓刑

发布者:刑事聂昭洪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834个有效辩护案例,2026年度第11个有效辩护案例,第260个适用缓刑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139个有效辩护案例。


娄某某诈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指控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争取到了减轻2档在3年以下量刑,并且在批准逮捕后争取到了判缓刑。

娄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5年02月25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2025年04月02日被批准逮捕,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卢某某诈骗金额60万,系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经辩护,鹿城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对卢某某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于2026年02月13日判处娄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罚金也只有2万。娄某某赶上回家过年与亲人团聚的末班车。

娄某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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