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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政策下,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

发布者:张邈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4日|分类:拆迁安置 |1042人看过


2012年初到成都,适逢“北改”(曹家巷自治改造项目)起步,眼看曹家巷的红砖房一排一排地拆了,眼看它高楼起,眼看它交了房,眼看成都它,它忽然就限购了,限购力度一波强过一波。

当年欢天喜地的拆迁们,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困境:随着拆迁安置房的老化、经济条件的改善以及对学区房的刚需,改善住房势在必行,但手握N套房的我们,还有资格买房吗?

对于买房者来说,房价上涨步履不停,性价比超高的拆迁安置房不失为置业、投资的好选择,但拆迁安置房能买吗?有风险吗?

本文将为你解析拆迁安置房的主要交易风险。

先来复习一下成都市的限购政策,截至2019年10月31日,成年单身居民最多只能拥有一套住房,本市户籍两人以上家庭最多只能拥有两套住房,非本市户籍两人以上家庭最多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并同时需满足在限购区域连续购买社保12个月以上或24个月以上。

简单粗暴公式如下:

成年单身居民+户籍/社保/(户籍+社保)+无房=可购买1套

本市户籍两人以上家庭+户籍/社保/(户籍+社保)+无房=可购买2套

非本市户籍两人以上家庭+社保+无房=可购买1套

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购房资格无住房套数限制



拆迁户们能否购房,如何购房、卖房,需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一:我是拆迁户,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纳入限购?

答:纳入,购房时依旧受成都现行限购政策限制。


问题二:我的拆迁安置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买房吗?

答:根据现有限购政策与不动产管理现状,若购买新房时,名下未登记任何住宅或登记住宅套数不超过限购上限(含网签备案房屋),即拥有买房资格。


问题三:我可以把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卖了吗?对买卖双方有什么风险?

答:拆迁安置房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取得方式,其交易方式与一般房屋并无太大差异,但实际生活中因交易的不规范极易产生纠纷。

1.交付房屋的风险

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往往因为价格低廉,在拆迁安置房还未建成时,就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此类合同的履行期短则两三年长则四五年,不确定因素极大;主要集中在卖方个人债务风险、涉诉风险,将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执行;卖方反悔,不移交房屋、也不协助变更登记。这类纠纷往往导致诉讼纠纷。

2.权属转移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存在家庭成员共有的情况,此时的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与配合,若未取得共有人同意,交易房屋难以过户至买房名下,更有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协议的解除,造成双方人力财力上的损失。

3.限售的风险

拟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属于限售房屋,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根据现有限购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纳入限售范围,目前暂无统一标准,需结合转让房屋所处地域、当时拆迁政策、房屋性质而定。
4.落户的风险
卖家不配合迁出户口,买房无法落户,将影响买方享受本市权益如子女读书等。

 

律师提醒:房屋是生活中最平凡也最重要的资产,家应该给人带去温暖而不是麻烦,购房前请谨慎核实买卖双方信息、评估交易风险,如有必要可咨询律师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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