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亚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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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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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现瑕疵不能推出模具存在质量问题

发布者:毛亚枫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42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甲公司曾委托乙公司制作模具并定做产品,后出现产品瑕疵,甲公司认为模具存在质量问题。协商无果,甲公司向宁波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本案中,本律师作为乙公司的代理人,结合甲公司提交材料和乙公司提供的信息,提出:

第一,模具经试样后已批量生产产品,且模具款已经付清,模具是合格的。

第二,产品出现瑕疵,可能因为原料不合格、生产工艺不规范等原因所致,不能仅以产品瑕疵直接推出模具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甲公司未对模具是否合格申请鉴定,无证据证明模具存在质量问题。



代理意见被仲裁委采纳——裁决驳回甲公司的仲裁请求。最终,乙公司无需返还模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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