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本案系机动车之间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驾驶车辆途中与案涉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碰撞,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对方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受害人家属作为赔偿权利人,委托宋会会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向肇事方及承保保险公司主张各项人身损害赔偿。
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及 100 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有效期内。案件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保险公司抗辩原告诉请金额偏高、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支持、不承担诉讼费与鉴定费等多项意见,肇事驾驶员亦附和保险公司答辩观点。
二、代理工作核心思路
接受委托后,宋会会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条,围绕各项赔偿项目逐一固定证据:
整理事故认定书、死亡医学证明、尸检鉴定报告、火化证明,证实事故成因、受害人死亡结果及因果关系,垫付鉴定费用凭证一并留存;
调取受害人身份户籍信息、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明确全部法定赔偿权利人范围;
收集受害人母亲身份材料、赡养人数证明,证实被扶养人已年满 80 周岁、无收入来源,符合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定条件;
依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精准核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明确诉讼请求总额。
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各项抗辩意见逐一答辩:
针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认可的抗辩: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必然造成家属严重精神痛苦,即便受害人存在主要过错,仍可酌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
针对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赔付的抗辩:完整提交亲属关系、老人无收入、子女赡养人数全套证据,符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全额支持该项诉求;
厘清赔偿支付顺序,主张交强险先行全额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损失按照次要责任 30% 比例由商业三者险承担,明确赔付计算逻辑。
三、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全部损失合法有据,划分赔偿责任清晰,作出判决: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赔偿权利人合计 180000 元(含精神抚慰金、部分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按 30% 次要责任比例赔付 314933.18 元;两项赔偿款项合计 494933.18 元,全部由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尸检鉴定费按责任予以分担,当事人合法诉求基本得到法院支持。
四、案件代理亮点与办案总结
主次责交通事故案件中,多数保险公司会以受害方重大过错为由拒赔精神抚慰金,宋会会律师精准引用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说服法院酌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弥补家属精神损失;
细致落实被扶养人生活费取证要点,完整举证高龄被扶养人无生活来源、扶养义务人人数,该项赔偿全额获法院认可,避免当事人损失缩水;
清晰区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付规则,精准核算分阶段赔偿金额,面对保险公司多项减责抗辩逐项击破,最终为当事人合计争取近 50 万元赔偿款项;
全程统筹证据收集、损失核算、庭审抗辩全流程,高效推进简易程序审理,缩短当事人维权周期,妥善化解交通事故致死赔偿纠纷,充分维护受害人家属合法民事权益。
宋会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