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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之二(一夫一妻制)

发布者:戚聿山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1241人看过


婚姻家庭之二(一夫一妻制)

 

    对婚姻家庭的理解是解决婚姻家庭相关问题的前提和基础,笔者作为律师,结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中遇到的实务问题和具体解决方案,特撰写此系列文章,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解决具体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本文是第二篇,介绍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的概念:

一夫一妻制也称为单偶制,是指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

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41条第2款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的婚姻制度”;《民法典》第1042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以上规定确立的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

一夫一妻原则的含义:

是指:任何人,无论居于何种社会地位,拥有多少财富,都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任何人在结婚后、配偶死亡或者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一夫一妻原则的分析:

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对立,是一夫多妻或者一夫一妻多妾等,人类社会的婚姻结构从杂乱的两性关系经过群婚制、对偶婚制,最后进入了一夫一妻制,这是必然的普遍规律。现代社会实行男女平等,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并将其作为婚姻家庭法律的基本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做法。一夫一妻制这一原则对于保障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夫一妻原则的保障:

法律为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实现,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对于重婚行为,法律认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予以法律谴责。在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之一,进而判决离婚,符合条件的还可根据请求判决行为方给与另一方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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