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聿山律师

戚聿山律师专职律师

  •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继承离婚

  • 服务时间:09:00-22:00

  • 咨询热线:18866250876查看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指南

发布者:戚聿山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20人看过

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指南

 

两岸通婚日益常见,婚姻走到尽头,离婚却比普通夫妻复杂。手续、管辖、文书效力,两边各有规矩。

这篇指南把涉台离婚的路径讲清楚,供当事人和同行参考。

一、两条路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涉台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谈得拢,走协议离婚,程序快、成本低。谈不拢,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二、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一)在大陆办理

双方自愿离婚,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台湾居民不必回台,持台胞证到场即可。

需要带的材料:

? 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 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 双方结婚证

?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写明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如何处理

注意《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要在三十日内共同领取离婚证,不领视为撤回。

(二)在台湾办理

也可以在台湾的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但大陆不当然承认,回大陆办再婚登记、过户房产时,可能要补办认可手续。

建议优先在大陆办理,省事后麻烦。

三、诉讼离婚怎么打

谈不拢,向大陆法院起诉离婚。

管辖怎么定?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被告不在大陆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简单说,台湾配偶不在大陆,你在哪里常住,就在哪里起诉。

要准备的材料:起诉状、身份证件、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据等。

送达是个难点。法院可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向台湾一方送达诉讼文书,但周期较长,要有耐心。

四、离婚判决两地都要认可

大陆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台湾不会自动生效,要按台湾相关规定向台湾法院申请认可。

反过来,台湾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在大陆生效,须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向大陆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可。

一句话:哪一边出的判决,想在哪一边用,就得在哪一边的法院再走一道认可程序。

五、关键环节:公证与查证

台湾出具的身份、婚姻证明,要先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再由海基会寄送、大陆省(市)公证协会验证,才能在大陆作为证据使用。

这套程序叫“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依据是1993年两岸签署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少一道,大陆法院就不认。

建议提前办,别等立案才补。

六、几点实务建议

1. 能协议就协议,省时省钱。

2. 涉台文书一定要走完公证查证,别图省事。

3.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口头约定靠不住。

结语

涉台离婚,难就难在“跨境”。程序顺了,半年能办完;卡住了,拖两三年也常见。

路径选对,是第一步。你手上的情况,该走协议还是诉讼?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山东 青岛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86625087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67881

  • 昨日访问量

    42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戚聿山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