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处理之九(遗嘱何种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遗产处理是一项比较重要且复杂的工作,笔者作为律师,结合办理遗产案件中遇到的实务问题和解决方案,特撰写此系列文章,帮助大家更好的解决具体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本文是第九篇,介绍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何种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的问题。
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定义:
在继承中,遗嘱人设定了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遗嘱,本来应当适用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规定分配遗产,但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于遗嘱设定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不适用遗嘱,而适用法定继承,就是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实际上,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就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因法定事由出现而转化为法定继承的情况。
法定事由:
在继承领域,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有效的遗嘱排除法定继承的适用。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适用法定继承的法定情形是: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与《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相比较,增加新的规则是第2项规定的事由,即“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2、根据新的规则,就是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人在遗嘱中让受遗赠人接受的这一部分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应当将这一部分遗产纳入遗产范围,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