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红鹤律师
林红鹤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浙江-嘉兴
1575737324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3:59

建设工程欠款难追?律师精准维权,30 万 + 工程款成功拿回

发布者:林红鹤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9人看过 举报

2026-05-2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曾某承接浙江省平湖市某小区消防劳务工程,完工后与被告杨某结算,确认工程总价 722630 元,被告尚欠工程款 304081.10 元及质保金 21678.90 元。被告以案涉合同盖有某劳务公司公章为由,主张付款责任应由该公司承担,拒绝向原告支付欠款。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林红鹤律师提起诉讼。

二、律师办案核心要点

厘清合同相对方,突破名义主体抗辩

林红鹤律师经核查查明,案涉工程由被告从总包单位承接,被告为实际施工与分包方,劳务公司仅代为发放工资、未参与施工。律师结合合同签订、履行及结算全过程证据,主张真实合同相对方为原、被告,被告应承担付款责任。

论证付款条件成就,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结算协议中 “项目结算完毕后付款” 的模糊约定,律师提出该约定无法归责于原告,且结算已超两年,继续约束原告显失公平;同时明确质保金付款期限未届至,合理调整诉讼主张,确保诉求合法可行。

固定结算证据,夯实债权依据

律师以双方签字的结算协议为核心证据,清晰证明欠款金额与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为法院认定欠款事实提供关键支撑。

三、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合同相对方为被告,案涉分包合同无效但原告已实际施工,被告应支付欠款;因质保金期限未到,支持工程款 304081.10 元,判令被告自起诉日起按 LPR 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4971 元。原告核心债权得以实现,维权取得胜诉。


林红鹤律师,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硕士,现为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系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常华社区顾问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嘉兴
  • 执业单位: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420********2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
1330420********23 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