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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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纠纷如何处理

作者:杨文旭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9日分类:房屋买卖浏览:209次举报


实践中,由于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获取贷款等原因,买卖双方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的情形十分常见。借名人与被借名人就房屋权属权属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我们认为,当事人之间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因此,在不涉及第三方善意交易的情形下,借名人要求房屋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予支持。但是,即使一方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买房的意思表示的,房屋应归登记人所有,出资人与登记人之间仅为借款合同关系,只能依据出资的性质向登记人主张债权。

通常因限购、禁购等房产政策施行,借名人借用符合政策要求的人购买房屋的,我们认为,相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实践中,还经常出现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他人之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保障住房的情形。由于政策保障住房的购买对于购房资格有特殊的要求和严格的审查公示程序,双方之间的借名买房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此,借名人主张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的,不应得到支持。


杨文旭律师,毕业于国际知名海事院校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杨文旭律师办案经验丰富,目前执业于瀛泰律师事务所,主要擅长领取...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大连
  • 执业单位: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34
  • 擅长领域:海事海商、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