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坐在车里
紧盯着一辆刚从某KTV门口驶离的车辆
想着刚才报信的兄弟说的话
“你放心,他绝对得给钱!”
横了横心
一脚油门撞了上去
案情概述
这场车祸发生在静海区某KTV门口道路。经谢某提议(另案处理),与徐某预谋,由徐某驾驶车辆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报警相要挟的方式,向祝某实施敲诈勒索,并约定至少索要人民币10万元。
当晚,祝某在某KTV饮酒后驾驶汽车离开,徐某在接到谢某的报信后,驾驶车辆故意撞向祝某所驾驶的车辆,致双方车损。
双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
徐某便按照预先想好的话
要挟起了祝某
你这是酒驾,我要是报警你可得坐牢!这样吧,你给我10万块钱,咱这事儿就私了。
但祝某拒绝支付且报警
案发后,徐某等人赔偿了
祝某及其所驾车辆的相关经济损失
并获得谅解
祝某也因酒驾获刑(另案处理)
静海检察院向静海法院提起公诉
指控被告人徐某犯敲诈勒索罪
静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被害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对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文章来源:静海法院制作:朱明岩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提示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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