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一名专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代理律师,代基辉律师接手这起案件时,深知其难度:患者甲某在手术后死亡,家属拒绝尸检,死因无法病理明确,此前多家鉴定机构退鉴,医学会鉴定亦未得出定性结论。但正是这样的困境,反而凸显了代基辉律师专业把控与诉讼策略的重要性。
一、基本案情与经过
患者甲某,57岁,因跌伤入住某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双肺感染等。入院后行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术后第三天突发气促、意识障碍,转重症医学科抢救,后行气管切开,最终于2020年4月18日死亡。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诊疗过错,提起诉讼。
本案难点在于:患者死亡后,家属乙某(患者女儿)签字拒绝尸检,导致死因无法通过病理学明确。此前先后委托三家鉴定机构,均以“未行尸检、死因不明”为由退鉴。医学会鉴定亦因缺乏尸检报告而无法得出鉴定结论。可以说,案件一度陷入“无鉴定、无因果关系”的绝境。
二、代基辉律师作用与诉讼策略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代基辉律师并未因鉴定困境而放弃,而是从以下方面发力:
第一,坚持申请司法鉴定,推动法院启动第四次鉴定程序。尽管前三次鉴定均退鉴,但代基辉律师向法院充分论证:患者住院病历完整,临床死亡诊断明确,鉴定机构可依据病历资料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评价。最终法院委托云南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认定医院存在三项过错的鉴定意见。
第二,精准锁定医院过错。鉴定意见认定:医院未告知替代医疗方案(内固定、半髋置换等);术后未安排双下肢血管彩超、肺血管CTA排查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对入院时已存在的双肺感染未制定治疗计划、未留取痰标本。代基辉律师据此主张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第三,巧妙应对“未尸检”抗辩。医院辩称家属拒绝尸检导致死因不明,应由原告承担不利后果。代基辉律师指出:医院死亡诊断已明确死亡原因为肺栓塞、肺部感染致呼吸循环衰竭,且尸检建议书告知内容过于简单,未说明不尸检的法律后果,不能将不利后果完全归责于家属。
第四,合理主张赔偿项目与标准。代基辉律师依据2026年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成功说服法院适用新标准,而非医院主张的2022年旧标准。
三、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代基辉律师方核心观点,认定医院在替代方案告知、血栓排查、肺部感染处理上存在过错,酌情确定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59179.56元,并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四、结语
历经六年维权,历经三家鉴定机构退鉴,未进行尸体解剖,医疗过错与死亡未进行因果关系鉴定下,代基辉律师在鉴定困境中不放弃、在证据链条中找突破口、在法律适用上力争有利标准,最终医院被判承担30%赔偿责任。代基辉律师通过专业论证与坚持不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体现了医疗损害案件中律师代理的价值与担当。
代基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