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满意,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
微信号:
15123839583
¥49元/20分钟,急速响应
问题紧急,因地理原因不能与律师会面,文字描述不清楚急需与律师电话沟通
2人
该服务由 华律法律咨询APP 提供
¥49元/12小时,快速响应
问题紧急,因地理原因不能与律师会面,需要文字阐述以及发送图片与律师沟通
25人
在线提问,律师收到后解答
非紧急的法律问题或不清楚是否需要律师介入,需要律师给予法律指导意见
467人
发布者:周佑兴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9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不起诉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于2022年7月8日抓获,于2022年9月20日移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辩护人周佑兴,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实施了《刑法》禁止的行为,但系初犯、认罪认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如实供述、赔礼道歉等情节,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对陈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