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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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与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

发布者:周佑兴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3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2002年8月底,周某某与杨某某认识,双方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小孩,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双方因感情不和一直分居生活,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周某某与杨某某离婚,小孩由周某某直接抚养。

律师点评:离婚案件能够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概率较小,本案通过律师充分的发表意见,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判决准予周某某与杨某某离婚。

建议:离婚案件应充分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感情未破裂,法院不会支持离婚。

周佑兴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法律专业,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企业合规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周佑兴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津区
  • 执业单位: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