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双方均系再婚,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短时间相处后办理结婚登记并举办婚礼,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二人因聚少离多、性格差异,频繁发生矛盾,夫妻关系不断恶化,双方开始分居。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返还彩礼。被告一方不同意离婚,希望维系婚姻关系。初次诉讼中,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法定离婚情形,法院判决驳回离婚诉求。初次判决之后,双方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矛盾持续存在,原告再次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过程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代理律师梳理第一次诉讼全部案卷材料,梳理双方相识结婚、分居、矛盾激化的完整事实,整理婚姻关系持续恶化的相关线索。鉴于第一次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律师充分研判二次起诉案件走向,既准备完整诉讼证据,同时把调解作为重要工作方向。案件受理后,在法庭主持下,律师多次与对方及法官沟通,释明婚姻法律规定,分析继续僵持对双方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解除婚姻关系、彩礼返还、诉讼成本等角度组织协商谈判,尽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方案。
案件结果
经过多轮调解沟通,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向原告返还部分彩礼,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调解书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顺利实现离婚诉求,同时拿回部分彩礼,纠纷一次性化解。
律师心得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在缺乏充分法定离婚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离概率较低。当事人面对初次不准离婚判决不必灰心,判决之后持续分居、矛盾无法修复,可以在后续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优先调解,有时调解可以更快实现诉求,同时减少双方对抗伤害。婚姻家事纠纷,既要尊重法律,也应当兼顾情理,尽可能一次性妥善处理财产、彩礼等附属争议。
赵尚进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