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成都新都区候涛律师代理刘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周某某系广汉市某某食品厂负责人。2022年9月起,周某某为降低成本,用猪肺、牛肺与牛肉渣混合生产牛肉制品对外销售;2023年3月后,更是直接用猪肺加工所谓“牛肉产品”。其销往成都、德阳等多地的牛肉制品经检验,检出猪源性成分却未检出牛源性成分,系以假充真的伪劣产品。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50万元以上,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二、专业抗辩
侯涛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卷、细致分析案情,从多个角度为周某某进行专业辩护:一是认定周某某经公安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三是周某某积极退缴20万元违法所得,具有悔罪表现;四是周某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侯涛律师还提出本案系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虽法院未采纳,但充分展现了辩护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专业努力。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周某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本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鉴于周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法院采纳侯涛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相比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刑期进一步降低,充分彰显了侯涛律师专业辩护的价值。
四、社会意义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案也体现了司法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障——即使面对严重的刑事指控,当事人也有权获得专业、有效的辩护。侯涛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辩护职能,帮助当事人依法获得从轻处罚,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侯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