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标的:7.8万元(欠租6000元+违约金7.2万元) | 关键词:租赁合同、违约解除、律师专业价值
出租房屋后,承租方不仅拖欠租金,还单方表示“经营困难不再租用”,出租方该如何维权?本案中,陈思文律师代理出租方,通过精准的合同条款运用和诉讼策略,成功解除租赁合同,并为当事人追回欠租及违约金共计3万元(法院全额支持欠租,违约金按实际损失调整)。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刘先生与某科技公司、某地产公司签订《商业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将自有商铺出租给对方使用,租期5年,月租金6000元。合同约定:承租方若提前解约,需支付相当于1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7.2万元)。签约后,刘先生按约交付了房屋,但承租方一直未支付任何租金。2022年10月,承租方通过微信告知“公司经营困难,不再承租”。刘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委托陈思文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租6000元及违约金72000元。
律师价值
陈思文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陈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关于违约金,虽然合同约定为12个月租金(7.2万元),但陈律师结合房屋空置时间仅为4个月的实际损失,主动将违约金诉求调整至合理范围,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欠租6000元及违约金24000元(按4个月租金计算),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又避免了因违约金过高被调减的诉讼风险。
判决结果
解除双方签订的《商业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自2023年6月10日起解除);
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先生支付欠租6000元;
两被告支付违约金24000元;
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案例启示
本案提醒出租方:面对承租方“跑路”欠租,应及时通过诉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主张违约金。专业律师能够合理预判法院对违约金的调整尺度,避免当事人“漫天要价”导致额外诉讼成本。陈思文律师以务实、高效的代理,帮助客户快速止损并追回损失。
陈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