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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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在手却收不回钱?陈思文律师代理缺席判决,成功追回货款13.5万元及利息

发布者:陈思文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223人看过 举报

2026-04-15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标的:135,000元
办案律师:陈思文律师
结果:法院判决全额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情简介】

武汉某科技公司(化名)长期从事手机配件及中空玻璃等产品的供应业务。从2018年开始,该公司向被告郑某(化名)持续供货,双方合作顺利,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主要依靠信任和口头约定进行交易。

2019年6月3日,经双方对账,郑某向该公司出具了一份欠条,确认尚欠货款135,000元。然而,欠条出具后,郑某却迟迟不付款,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该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郑某虽曾通过短信表示“欠款属实,希望分期每月还2000-3000元”,但始终未实际还款,也未按法院传票要求出庭应诉


【律师介入与关键策略】

陈思文律师接手本案后,迅速梳理证据,制定诉讼方案:

核心证据固定:律师指导公司整理并提交了郑某亲笔签名的欠条,以及双方此前的供货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欠款金额明确。

应对被告“口头和解、实际失联”:郑某在诉讼中虽发短信表示愿意分期还款,但从未履行。律师建议原告不接受没有保障的口头承诺,坚持通过法院判决固定债权。

申请缺席判决:因郑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律师协助原告配合法院进行缺席审理。最终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确认了全部欠款及利息。

主张利息损失:除本金外,律师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当事人争取了从欠条出具之日(2019年6月3日)起至实际还款日的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判决】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出具的欠条真实有效;

被告拖欠货款135,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应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判决:

被告郑某向原告支付货款135,000元

同时支付以135,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诉讼费减半收取1,500元由被告承担。


【案件价值与律师作用】

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被告口头承诺还款却一直“玩消失”,是典型的小额欠款纠纷。
陈思文律师通过
扎实的证据组织和缺席判决程序,仅用不到半年时间就帮助当事人拿到胜诉判决,全额锁定债权及利息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欠条不是废纸,但如果没有专业的诉讼推动,欠条也可能变成“空头支票”。对于大量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说,遇到老赖拖欠货款,果断委托律师起诉、争取缺席判决,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


【律师提示】

交易时尽量保留书面凭证,欠条、送货单、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都是重要证据;

欠条上要写清楚:欠款人姓名、身份证号、欠款金额、欠款事由、出具日期,最好附上还款期限;

对方口头说“愿意还”但一直不行动,不要轻信分期承诺,尽快起诉固定债权;

被告不到庭不代表拿不到钱,律师可协助申请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陈思文律师,咨询电话:18162631479(微信同号),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现为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婚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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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20********33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