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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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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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

发布者:田丽娟律师|时间:2025年02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234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张某应其亲友之邀,来至宁波,参与宁波某酒店组织卖淫事件,从事客服工作。2021年1月,案发,张某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家属委托辩护人介入。

律师分析: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经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张某参与时间较短、获利不多,且系初犯,涉案情节较轻,应当具备取保候审的可能。但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已明确知晓上述事实,依然做出逮捕决定,若无新事实、新理由,很难说服检察机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

经与张某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辩护人得知,张某育有两女一子,儿子年幼,两个女儿,一个恰逢高考,另一个恰逢中考,皆系学习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年,且两个孩子品学兼优,家庭突遭如此变故,很可能改变一生的命运。辩护人意识到,本案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可能是一个家庭的转折点。辩护人决定以此为切入点,为张某争取取保候审。随即,辩护人让张某亲属前往两个女儿的学校,请求学校为两个孩子开具在校学习证明,证明孩子就读年级以及学习情况,并持证明向检察机关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案件结果:

经与检察机关承办人员沟通,承办人员亦能够认同辩护人观点,考虑到张某的涉案情节及家庭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张某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在之后的法院审理阶段被判处缓刑,张某也顺利陪伴女儿渡过最为关键的学习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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