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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内容应写进民事答辩状?未提交答辩状的案件会被审理吗?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法律文书代写 |691人看过

  答辩是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方提出的起诉事实及理由等内容的回答和辩解,是提交给法院的用以回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关于该文书中应包括哪些的具体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做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被告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并不意味着提交答辩状是被告不可推脱的法定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因此,被告有自行处置答辩权利的自由,在其接到起诉状后既可以答辩,也可选择暂时不予答辩,这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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