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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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住的是一方父母的房屋,离婚时,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张卫志律师|时间:2016年0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567人看过

  梁女士夫妻婚后所居住的房屋产权为她父母的,现在梁女士提出离婚,房屋是梁女士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应怎么分割?

  解析:“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梁女士父母,虽然婚后由梁女士夫妻共同居住,但父母并没有表示将房屋赠与梁女士夫妻,且没有过户,因此仅属于寄住,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该房屋仍属于父母的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而应当向所有权人归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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