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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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双方的财物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张卫志律师|时间:2016年0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473人看过

  周女士和陈先生结婚1年,由于感情不和准备提出离婚。陈先生家人曾给予他们一张存折,存折是陈先生母亲的名字,日期是领证前1个月。当时明确说明是给周女士和陈先生两人的,现在存折里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怎么分割?

   解析: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双方存折,并明确表示存折里的钱是赠与双方的,双方也接受了赠与,那么该存折里的钱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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