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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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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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给探视权能起诉吗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5年01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次举报

探视权乃是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倘若一方拒绝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明确了探视权,以及对方拒绝探视的实际情况等。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审理,要是认定对方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就会判决其履行探视的义务,并且可以在判决当中规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
不过在执行探视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防止对子女产生不良的影响。
总之,被剥夺探视权是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履行协助义务并规定探望事宜,执行时以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起诉前可先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是为了保障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和情感交流。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多年的从业经验,其主要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