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式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通行过程中,双方未发生直接物理碰撞或接触,但因一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惊吓或者被迫采取紧急措施,出现避险措施不当或者失控等情况,最终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常见场景包括:
违规变道或加塞:不打转向灯、不观察后视镜直接横跨车道变道,导致后车为避免追尾急打方向,撞上其他车辆或设施。
违规停车或占道:在主干道、路口等禁停区域临时停车,或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往车辆绕行时引发刮擦、碰撞。
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电动车突然驶入机动车道,机动车为避让急刹或变向,导致自身失控或与其他车辆相撞。
违规鸣笛或滥用灯光:机动车在近距离对非机动车或行人突然鸣笛,或滥用远光灯、频闪灯光,导致对方受到惊吓、视线短暂致盲而失控摔倒受伤。
注意事项:
无接触式交通事故中,即使未发生物理碰撞,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且存在过错,就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发生此类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避免因未接触而擅自驶离现场,否则可能面临肇事逃逸的追责。
杨晓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