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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挂床”

发布者:顾涛律师|时间:2024年08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1434人看过

“挂床”是患者已经不需要继续治疗应当出院却故意留院,不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况。
挂床以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有无接受实质性的检查及治疗为判定标准,结合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及相关案情综合认定,挂床期间的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不予支持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欲通过“挂床住院”主张超出其实际损失赔偿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更违反了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期间扩大的各项费用损失,不属于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范围,过度治疗、挂床治疗不仅浪费了医疗资源,也加重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应依法予以扣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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