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5年,当事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经他人介绍结识一名自称可办理贷款业务的某中介。该中介称当事人银行账户流水不足,需先优化账户流水方可放款。信以为真的当事人携带个人名下银行卡,专程前往某地与对方碰面,按指示配合完成多笔资金流转操作,全程未获取任何额外收益。操作完成后,某中介让当事人先行返回。2025年中下旬,某市警方联系当事人,告知其银行账户流入涉诈资金,账户已被依法冻结。当事人联系某中介核实却发现被拉黑,至此意识到陷入骗局。2026年4月初,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市警方刑事拘留。家属收到通知后,于4月18日正式委托广东双子律师事务所许某律师担任辩护人。
【争议焦点】
本案在侦查阶段的核心焦点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以及其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从客观行为来看,当事人确实配合进行了资金流转,导致其银行账户流入了涉诈资金;但从主观方面分析,当事人配合走账的目的是为了办理个人贷款,其对资金的涉诈性质完全不知情,与上游犯罪团伙不存在任何事前通谋,且全程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利益。因此,如何通过证据还原“咨询贷款—配合走账—发现被骗”的完整事件链条,准确界定当事人的主观认知状态与客观行为边界,证明其缺乏犯罪故意,成为本案打破羁押状态、申请取保候审的核心关键。
【案件结果】
接受委托后,许某律师深知刑事案件黄金救援期的紧迫性,立即启动紧急辩护流程。在接受委托当日便完成全部手续,仅用4天便顺利完成看守所会见。会见中,律师全面还原事件链条,确认当事人无诈骗主观故意,固定了多项关键事实。此外,律师细致询问当事人在押期间的状况,安抚其焦虑情绪,并妥善协调转达其关于子女升学与长辈身体的家庭顾虑,搭建起合规的沟通桥梁。基于会见成果,许某律师快速形成专业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法律意见,依法提交至办案机关,围绕案件事实、主观状态、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规范阐述无羁押必要性的法律依据。2026年4月29日,办案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顺利恢复人身自由。全程仅用时11天,成功在黄金救援期内取得取保结果。
【律师价值】
许某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价值体现在“高效响应”与“精准破局”。面对刑事拘留的紧迫局面,律师在4天内完成高质量会见,迅速厘清当事人“无主观故意”的辩护核心,为取保候审奠定事实基础。同时,律师兼顾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当事人的家庭顾虑,稳定其心理状态。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与专业的文书说理,律师在11天的黄金救援期内成功推动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羁押对当事人的影响,充分展现了侦查阶段专业辩护的不可替代性。
广东双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