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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怎么办?

作者:闫顺博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8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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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怎么办?

A:

《商标法》第三?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收到通知之?起?五?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法实施条例》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由此可见,当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时,申请人可以通过复审程序争取被驳回商品项目权利,同时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将商标分割。需要分割的,则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原申请将分割为两件商标,对分割出来的部分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生成新的申请号(原商标号带A);对复审商品项目部分保留原申请号,进入评审审查阶段。如果申请人选择放弃部分驳回的商品项目,则可以等待驳回复审15日法定程序终结,商标局将对初步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闫顺博,全国优秀律所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聊城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栏目特邀嘉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0********62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