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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哪些损失赔偿?

发布者:汤圣泉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8日|分类:拆迁安置 |314人看过


  征收中承租人可以要求哪些损失赔偿?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17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括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人

(2)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2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

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

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人

(3)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

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人

(4)添置物品的补偿。《合同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承租人

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

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

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

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曾

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的情况要求补偿的项目。

90.承租人是否有资格获得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

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

等因素确定。这一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承租人的受偿权利。但是依

据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原理,一般是谁受损失给谁补偿,所以

因拆迁导致的承租人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获得赔偿。其中可能涉及

的项目:第一,如果是经营性房屋则可能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第二,如

果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潢,则可能涉及退添置物的补偿;第三,承租

人由于搬迁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搬迁补助费、提前搬迁奖励、搬迁过

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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