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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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物在毁损、灭失的情况下保管人的责任?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597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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