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次”的认定。意见规定,基于同一概况的盗窃故意,在同一时间段内于相对固定的区域连续实施的盗窃行为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行为。实践中,对“相对固定的区域”的理解,如果有明显物理隔离性的,比如不同的住户,即便该不同的住户都在同一栋楼,或者隔壁,连续实施不同住户的应当认定多次(06年浙江省高法也有文件作类似规定),区别于抢劫司法解释中对同一幢楼房不同住户认为为一次的规定。
对同一个目标连继实施多次盗窃的行为如何认定,比如对同一个商铺连续3个晚上实施了盗窃行为,我们认为不符合同一个时间段的要求,应当认定为3次。虽然《刑事审判参考》曾有盗窃古墓的案例,在较长时间内,多次盗窃同一个古墓认定了一次,但这应当是在考虑罪刑相适应的时候做出的个案判决。
多次盗窃中存在盗窃未遂的,不影响次数的认定。多次盗窃如果一次都未窃得财物的,认定整体盗窃罪的未遂,如果有一次窃得财物的,不能认定盗窃罪的未遂。
多次盗窃的情节显著轻微标准,实践中可以考虑盗窃数额500元以下(参照最高法关于刑法修正八的理解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