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压力的增大以及外界诱惑的加强,现在人们对婚姻的看法也都不一样了,离婚率不断上升。提及离婚就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孩子、财产、债务、保险等等各方面问题。那么如何做既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又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接待过无数次的婚姻类型的咨询,总会听到当事人问以下这些问题?您是否也有这些疑问呢?
1、我想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2、我们已经分居1年了,会自动离婚吗?
3、对方有家暴的行为,我能离婚吗?
4、法院驳回我的离婚诉讼请求了,我还继续上诉吗?
5、对方出轨了,我能离婚吗?
6、对方出轨了,为了孩子我选择原谅他,但是想跟他签一个忠诚协议有用吗?
7、我想离婚,孩子会判给我吗?
8、财产怎么分割?
9、债务怎么分割?
等等
案例
这篇文章,先通过案例的形式跟大家分享前两个问题的法律知识点:
李先生与王女士2019年4月登记结婚。双方2020年开始因家庭各种琐事产生矛盾,并于2020年4月开始分居,5月开始王女士提出离婚,但是李先生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还在,还没到离婚的地步。
王女士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分居时间还比较短,她担心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给判决离婚。她现在想分居满一年以上就自动离婚了,再等等吧。您是否也和王女士有同样的想法呢?
讲解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两处途径,一、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故王女士认为的分居满一年,会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么一说。
在本案中李先生不同意离婚故无法协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王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除婚姻关系。
王女士想离婚,但不能与对方协议离婚,是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对方不存在(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王女士又提供不了其他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可能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以上王女士再去起诉离婚,法院就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应判决离婚了。
根据新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其规定是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基础上新增一款“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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